24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行为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旨在进一步规范投价报告的形成过程,防范利益冲突,强化分析师执业独立性,推动提升投价报告质量,充分施展投价报告在发行定价中重要参考作用。
中证协表示,随着注册制改革的全面实施,投价报告在股票发行承销中施展越来越大的作用,成为网下投资者对发行人投资价值判断的重要参考材料。
在监管职能部门、中证协不断加强监管和自律管理、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下,相关承销保荐机构持续加强合规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履职尽责,在注册制改革中施展积极作用。
“但在业务开展进程中也袒露出投价报告质量不高,部分投价报告预测偏离度较大,分析师执业独立性不够等诸多问题,亟需进行规范。”中证协指出。
《指引》共23条,主要内容包含以下4个方面。
第壹条至第叁条分别对证券公司制作、提供投价报告应遵守的有关规定,遵循的基本规则,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提出规范要求。
第四条至第十一条分别对委托母公司或子公司撰写投价报告,承销团成员撰写投价报告,分析师跨墙管理,证券分析师与投行部门人员、证券发行与承销部门人员、发行人交流,禁止影响或干扰分析师独立判断等提出规范要求,防范利益冲突。
中证协《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规定,证券公司公开侧业务的职员需参与保密侧业务并接触内幕信息的,或公开侧业务的职员被动接触到保密侧业务的内幕信息的,应当履行跨墙审批程序。
公开信息显示,跨墙管理的“墙”是信息隔离墙,是指证券公司为控制内幕信息及未公开信息的不妥流动和使用,而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分析人士指出,规范分析师跨墙管理,一方面可让撰写投价报告的数据分析师免受投行人员等干扰,另一方面也可避免证券公司投行部门等对敏感信息的不妥使用。
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分别对投价报告的危险提示、提供,禁止泄露投价报告的说法和内容,分析师参加路演、邀约拟发行公司人员参加专家交流会等提出规范要求。
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分别对违反《指引》的机构和人员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和对参与投价报告撰写的相关职员管理,墙上人员管理提出规范要求。第贰十一条明确在承销北交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时提供投价报告参照执行。(央广资本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