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治邦
过去一段时期,各种股市“小作文”、“神预言”频现,给个股走势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如 中通客车 (000957.SZ)、 雷科防务 (002413.SZ)掐表涨停“ 、 南京化纤 (600889.SH)天地板、 北化股份 (002246.SZ)”虚假调价函。
当前的调查结果来看,部分发布者可能只是单纯的口嗨,并无实际持股,也并未直接实际获取利益。根据深交所公布限制交易决定书,因陈某编造、流传虚假信息,误导其它投资者进行交易,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事情严重,决定对其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十五天的措施。
造成的后果来看, 中通客车 、 南京化纤 、 北化股份 等个股暴涨狂跌,有投资者赚的盆满钵满,也有投资者损失悲惨。如 南京化纤 为这段时间的妖股,上演连续涨停的趋势,市场的情感值拉满,此轮的最高价为8.34元/股,而截止5月24日仅为5.89元/股。另一只个股 北化股份 ,因一份落款单位为“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并盖有该公司“公章”的“调价函”图片在网络流传,公司股票在5月23日午后封死涨停板。 北化股份 在5月24日中午澄清后,公司股票价格快速回落,最终以-4.71%收盘。
在上述两个案例中,信息发布者发布的性质有比较大的不同。在现有信息判断下, 南京化纤 更多是信息扰动造成股票价格走势出现从众效应,而 北化股份 则是在有人故意诽谤的情形下暴涨狂跌。根据媒体透露显示, 北化股份 职员表示,正在研究是否追究做假者法律责任,要根据详细情况及其引发的影响来决定。
事后各方的处置来看,上市公司主动追究责任及行政处理自然可以对信息发布者起到一定的惩戒作用,与给部分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相比,惩戒的力度无异于隔靴搔痒。如 中通客车 案例中,相关账户被限制交易十五日,而 北化股份 “虚假调价函”则暂未有进一步的进展。那么,受损的投资者真的仅有打坏了牙往肚里咽?
证券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流传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各种流传媒介流传证券市场信息务必真实、客观,禁止误导。编造、流传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三条规定,违反第五十六条规定,编造、流传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条的内容来看,单位和个人编造、流传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不仅面临行政处理,还可能因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相较于金额较小的行政罚款,可能得民事索赔自然是天文数字,不过目前被追究的案例凤毛麟角。如被称为“股市谣言第壹案”的某医药公司谣言案中,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原告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信息发布的表现扰乱证券市场,且不能证明该股票价格波动与被告两公司的信息发布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股票作为一种高风险的金融产品,价格波动受到多种原因影响,原告提交的证据,不完全可以证明其对股票的投资决策受诉争行为影响并造成实际损失。
上述案例来看,在证券监管职能部门未对信息发布者作出行政处理的条件下,法院很难对信息给市场造成的影响作出认定。即便有行政处理,法院也难以将投资者损失与信息发布相关联。
需要强调的是,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当前的司法实践已成熟,且特别代表人诉讼也已经有成熟案例。那么,中证中小投资者者服务中心可否考虑选取典型案例来诉讼,只有激活证券法五十六条,方可刹住股市“小作文”、“神预言”满天飞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