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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机构】违法所得不足10万却被罚了超800万 - 钱宝科技六宗罪被双罚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5-30 19:18:51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支付机构】 【人民银行】 【钱宝科技】 【违法所得

  5月30日,贝壳财经记者获悉,近期人民银行 重庆市 分行更新行政处理信息,对 重庆市 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宝科技”)及其6名高管均进行了较为严厉的处罚。

  根据人民银行 重庆市 分行的公告,该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9.7955万元人民币,并处744万元罚款,6名高管合计被罚83.3万元人民币,合计被罚没约837.1万元。这意味着此单的罚款倍数相对较高。

  人民银行 重庆市 分行在公告中写明,钱宝科技存在6项犯法行为,即违反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管理规定;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规定;其它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非法行为;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顾客进行交易或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在接受检查进程中提供虚假资料。

  “违法金额不足10万元人民币,但该公司不仅被双罚,其罚款金额合计超过800万元人民币,说明其违法事实事情严重。”博通咨询金融领域资深研究员王蓬博表示,当前监管对支付机构要求责任落实到人,因此支付机构被双罚已经成为标配。

  本月《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明确,将依法加大对严重非法行为处罚力度。该条例还明确,可以根据具体情形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其它人员进行处罚,事情严峻的还可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公告,该公司6名责任人此次一同被罚,包含了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首席合规官、风控部风控主管、市场部市场总监、清结算部清结算经理等。其中,当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罗某被罚金额最高,达26.3万元;总经理薛某松罚款金额亦达到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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