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阳泉监管分局日前发布的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 太平洋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中心支公司因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处罚款26万元。
当时担任中国 太平洋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导工作)李秀峰对我国 太平洋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中心支公司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阳泉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当时担任中国 太平洋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中心支公司个代渠道部经理刘玮对我国 太平洋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中心支公司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阳泉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当时担任中国 太平洋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盂县 支公司责任人吕远航对我国 太平洋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中心支公司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阳泉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