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日前发布的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报送涉刑案件信息,被罚50万元;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造成个别担保人脱保,被罚40万元。同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对当时担任泉州银行安全守卫部责任人谢华东、当时担任泉州银行东海支行客户经理吴翠三、当时担任泉州银行东海支行行长王江川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