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家装第壹股”之称的 东易日盛 持续陷入闭店、跑路等传言。受此影响,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下跌。
截至6月5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收报2.59元/股,收盘下下跌幅度度为7.17%。二季度以来累计下下跌幅度度达53.16%。另外,在6月5日盘中, 东易日盛 股票价格创下上市以来新低。
值得注意的是, 东易日盛 回复交易所关注函时提到,2023年,公司上游房地产业继续下行,家装消费者表现出更加谨慎的特点,公司继续缩减店面,全年关闭店面15处。
回复深交所关注函
对于深交所提到的“ 东易日盛 是否存在闭店、停业、注销、破产等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 东易日盛 称,2021年末以来,受行业景气度下行和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的影响,公司为适应市场变化、优化内部经营结构、减少低效店面,有序整合、关停了部分门店,如将小面积店面逐渐整合到同城大店、关停部分低效店面。2023年,公司上游房地产业继续下行,家装消费者表现出更加谨慎的特点,公司继续缩减店面,全年关闭店面15处,租金及相关固定成本大幅减少。2024年公司继续关闭部分亏损的分公司和店面及部分高成本、低效率的大店,以利改善公司经营状况。
人员管理方面,自2022年4月起,公司优化内部组织结构、增进管理机构扁平化、加强业务团队的考核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提升团队积极性与履职责任。因公司2023年直到今天有序整合、关停了部分门店,职工人数有所下降,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职职工人数分别为6149和5204人。公司在持续根据外部经济形势、内部经营情况等进行动态管理,以控制成本,提高人效。
2023年直到今天,关闭的分公司、店面2023年度营业收入和净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净收入的比率分别为18.52%和45.11%,2024年一季度占比分别为15.17%和31.64%。该等店面净收入占比明显高于营业收入占比,因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一季度亏损,相关数据表明该等店面经营状况较差,造成亏损额占比相对较高,关停该部分分公司及店面,优化公司经营能力。
截至2024年5月27日,公司未结案件合计121件,涉案金额合计约为6253.02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原告的案件金额为3525.63万元人民币,公司为被告的案件金额为2727.39万元。截至2024年5月27日, 东易日盛 因诉讼受限银行账户数量为36个,占公司银行账户总数的18%,被冻结总额为9697.56万元人民币,实际冻结金额为2417.47万元。实际冻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4.84%,占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7.15%。
提出解决方案
就公司关闭门店造成无法根据合同约定向消费者交付装修工程,无法按时向供货商支付款项等事宜, 东易日盛 在回复交易所关注函时表示,公司老实地向消费者及供货商致以歉意。
东易日盛 称,公司已成立工作小组,与客户、供货商及有关人员对接,逐渐向闭店涉及的顾客及合作伙伴发送《致客户及合作伙伴的一封信》,解释公司面临的困难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等。
公司将保证沟通渠道的流畅,积极沟通协商处理问题;公司将组织闭店涉及的分公司核对未履约完毕的施工项目的账务及资金往来情况,物料到位情况和施工进度情况,与客户协商包含延长交付期限、延期赔付未履约部分合同金额等解决方案,妥善处理业主诉求;公司将组织闭店涉及的分公司核对与供货商的账务情况并予以认定,与供货商协商包含延期付款、折扣折让、退还未使用物料、实物抵账等解决方案。
另外,公司正在通过加大应收账款催款工作力度,推进多渠道、多形式融资,和处置公司办公写字楼、厂房、仓库等资产,子公司资产抵押贷款等方式全力筹措偿债资金,以缓解公司面临的钱财压力;老总陈辉作为实控人,也将全力推动外部融资,引入资金;公司正积极寻找外部战略投资者。
收到警示函、监管函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由于涉及审计报告相关内容信息披露不准确, 东易日盛 收到证监局警示函和交易所监管函。
东易日盛 近日披露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根据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 东易日盛 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哲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二)持续经营”相关内容存在错误、遗漏;披露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中审计意见类型披露不准确;披露的《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中召开时间披露不准确。
北京证监局认为,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叁条的规定。管哲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 东易日盛 及管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除此之外,深交所还对 东易日盛 及董事会秘书管哲下发了监管函。理由是,2024年5月8日,公司披露《更正公告》显示,由于职员失误,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的相关内容信息披露有误。其中,《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二)持续经营”相关内容存在错误、遗漏,不涉及审计意见、财务报表及年报相应内容的更正;在《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中将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出具了保存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存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错误披露为出具了标准无保存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中将举办年报网上说明会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错误披露为2023年5月16日。公司已于2024年5月8日对相关内容予以补充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