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就近期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ST、退市情况答记者问时表示,*ST为“退市风险警示”,今年以来,已经有33家公司触及退市标准,其中面值退市22家,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正在逐步发生。2023年全年退市47家,退市新规设置了一定过渡期,预计短时间内退市公司不会明显增加。
据郭瑞明介绍,今年以来,沪深两市新增99家公司股票被实施ST或*ST;其中,ST公司44家、*ST公司55家。沪深两市2021年、2022年、2023年同期新增此类公司117家、78家、81家,今年到目前为止与往年相比变化不大。直到今天,沪深两市ST板块共有169家上市公司;其中,ST公司85家、*ST公司84家,数量略少于2021年(202家)、2022年(184家),略多于2023年(164家)同期。
根据市场规则,每年4月30日年报披露结束后,问题公司的股票会因各种原因被实施ST或*ST,包含财务数据不达标、大额资金被大股东占用、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根据4月底新修订的沪深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今年的主要变化是,为严厉责罚做假行为,上市公司因财务做假被行政处理但未达重大违法退市标准的,将被实施ST,目前已经有7家。
郭瑞明表示,ST、*ST制度的目标是向投资者充分提示上市公司相关风险,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申请撤消。其中,ST为“其它风险警示”,不会直接退市。这些上市公司的相关问题和风险,大多已通过立案公告、责令改正措施、财务信息披露等方式屡次反复提示。
“上市公司退市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于退市前可能存在的非法行为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郭瑞明表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涉及退市的投资者保护工作,坚持对上述主体的非法行为“一追到底”,对退市进程中的市场操作、财务做假等行为依法严厉责罚,并多渠道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据郭瑞明介绍,今年已依法将17家涉嫌犯罪的退市公司及责任人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续司法机关将根据查办进展依法公布案情。投资者因上市公司非法行为发生损失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支持投资者依法通过诉讼等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也将引导和支持投资者积极行权,近期已通过支持诉讼、代位诉讼等方式,起诉多家存在非法的退市公司和风险警示公司,2家已获一审法院胜诉判决,5家已获法院受理。请投资者高度关注相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谨慎作出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