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缪凌云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披露,泉州银行先后收到三张罚单,合计被罚260万元。
具体而言,因“未按规定报送涉刑案件信息”,泉州银行被罚50万元人民币,当时担任该行安全守卫部责任人谢华东被警告;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造成个别担保人脱保”,泉州银行东海支行被罚40万元人民币,当时担任该支行客户经理吴翠三、行长王江川均被警告。
另外,泉州银行三明分行被罚款170万元人民币,当时担任该分行营业部责任人罗光富被警告。处罚原因涉及“贷前调查不尽职,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向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向未竣工验收商业用房发放购房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项目建设;个人贷款管理不尽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五大非法事项。
泉州银行近年业绩表现稳定,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2.81亿元、33.1亿元、35.37亿元人民币。不过,2023年,泉州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61%,同比上涨0.09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168.01%,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
2021年,其在年报中明确提出“有序推进上市筹备。保持与IPO专业中介机构的良性沟通,有序推动IPO重点工作安排。”2022年11月,泉州银行还曾公开选聘行长,并表示“已经被并入政府上市后备企业名单。”2023年8月, 泉州市 发布“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名单”,泉州银行位列“培育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