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交所6月11日公布纪律处罚决定书,对思尔芯予以5年内不接受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罚。这是注册制以来交易所首单对IPO发行人处以5年内不接受申请文件的纪律处罚。
此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明,思尔芯为达发行条件,2020年虚增利润占比达118%,为注册制下首例在申报阶段即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现查处的欺诈发行案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处以1650万元罚款。
思尔芯于2021年8月提交科创板首发上市申请。作为首发信息披露质量抽查企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发现公司涉嫌存在虚增收入等非法事项。2022年7月,思尔芯取消发行上市申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涉嫌欺诈发行行为进行了立案侦查和审理。经查,思尔芯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涉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36.72万元人民币,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11.55%,虚增利润总额合计1246.17万元人民币,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18.48%。
2023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思尔芯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思尔芯老总黄学良,当时担任思尔芯董事、首席执行官、总经理Toshio Nakama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思尔芯董事、资深副总裁林铠鹏,当时担任思尔芯董事、资深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熊世坤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思尔芯首席财务官黎雄应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思尔芯监事会主席杨录处以100万元罚款。
上海证交所在纪律处罚决定书中表示,思尔芯通过虚构销售交易、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明显具有主观故意,已经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决定书》认定和查实,违规事实明白,影响恶劣。
为此,上海证交所决定,对思尔芯予以5年内不接受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罚;对黄学良、ToshioNakama、林铠鹏、熊世坤、黎雄应、杨录予以公开认定3年内不适合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罚;对黄学良予以1年内不接受其控制的其它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罚。(央广资本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