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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督】贷款管理不到位 - 建行绍兴分行被罚180万元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6-11 18:06:42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6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公布了一张罚单,剑指中国 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 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主要存在以下非法行为:固定资产贷款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管理不到位,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房产投资;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证券市场;员工违规保管客户签字盖章但其它要素不全的信贷资料;员工出借资金给客户使用;浮利分费。

  针对上述非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贰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其处罚款180万元。

  王华当时担任中国 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行长,章永富当时担任中国 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行长,吕红梅当时担任中国 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副行长,钱方波当时担任中国 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副行长。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分别处以警告。

  中国 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曾用名:中国 建设银行 绍兴市 分行) ,建立于1996年,位于浙江 绍兴市 ,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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