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一批新规即将开始施行,涉及企业制度、公募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金融机构信贷管理、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2024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开始施行。新公司法进一步完善公司资本制度,对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登记制进行了完善,明确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新公司法还完善了忠实和勤勉义务的具体内容,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新公司法增加关联交易等报告义务和回避表决规则;强化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维护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规定董事、顶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新公司法为公司提供了更为灵活的治理机制。允许公司选择只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公司只设董事会的,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加强公开募集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进一步强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范基金经理证券交易佣金及分配管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提升证券公司机构投资者服务能力。
上述规定共十九条,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调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二是降低基金经理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三是全面强化基金经理、证券公司相关合规内控要求;四是明确基金经理层面交易佣金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
增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信贷管理能力
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主要有六方面重点内容:一是合理拓宽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及贷款对象范围,优化流动资金贷款测算要求,满足信贷市场实际需求。二是调整优化受托支付金额标准,适度延长受托支付时限要求,提升受托支付的灵活性。三是结合信贷办理线上需求,明确视频当面交谈、非现场调查等办理形式,适配新型融资场景。四是明确贷款期限要求,引导商业银行有效预防贷款期限错配风险,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五是进一步强化信贷风险管控,推动商业银行提升信贷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六是将《项目融资业务管理规定》作为专章并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提升银行保险机构的操作风险管理水平
2024年7月1日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施行。《办法》进一步明确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管理控制和工具等要求,完善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监管规则,提升银行保险机构的操作风险管理水平。
《办法》明确风险治理和管理责任。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顶级管理层的责任,界定三道防线的具体范围和职责,压实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的操作风险管理责任。
《办法》还规定了风险管理基本要求。明确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操作风险管理基本制度、操作风险偏好和传导机制,建立健全操作风险的管理信息系统,培育良好的操作风险管理文化。
另外,《办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对操作风险进行全流程管理。规定了内部控制、业务连续性管理、 网络安全 、 数据安全 、业务外包管理等操作风险控制、缓释措施的基本要求,建立操作风险情况和重大操作风险事件报告机制,应用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库等三大基础管理工具和新型工具。
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壹部配套行政法规,《条例》细化和补充经营者义务有关规定,完善网络消费有关规定,强化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义务,规范消费索赔行为,同时明确政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
值得注意的是,在网络消费方面,《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不得实施“价格歧视”“ 大数据 杀熟”。《条例》还对“自动续费”进行了规范,规定相关经营者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前,分两次以明显的形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同时还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明显、简便的随时取消或变更的选项。另外,《条例》保障“无理由退货”,规定经营者不得限缩法定的无理由退货范围;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应当以明显的形式进行标注,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得作消费者默认同意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