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刘洋刘晓梦)6月30日, 北京市 经济和信息化局对《 北京市 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征求建议稿)》公开征集意见。在安全保证方面,《征求建议稿》提出,自动驾驶汽车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 数据安全 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开展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和 数据安全 风险评估工作,重点加强重要数据和个人用户 数据安全 管理。不得非法处理个人信息,不得收集与本车辆行驶和交通安全无关的信息,不得非法收集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另外,在发生或可能发生涉及国家安全、用户个人信息等数据泄露、损毁、丢失等情况时,自动驾驶汽车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根据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自动驾驶汽车数据跨境传输活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