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6月28日通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律检查监察组、 天津市 纪委监委消息:目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律检查监察组、 天津市 蓟州区监委对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老总张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旭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违规收受下属和供货商礼品、购物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兼职取酬,违规使用公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为他人在招投标、业务合作、融资等方面赚取利益,或通过其它国家职员职务上的表现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实不是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旭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缺失、纪法观念冷淡,对纪律红线无敬畏、存侥幸,退而不“休”、以权谋私,其行为极度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中信集团党委考虑决定给予张旭开除党籍处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律检查监察组考虑决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天津市 蓟州区监委考虑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