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官方网站
公布了15张罚单
涉及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等
并对机构和人员进行“双罚”
具体来看, 交通银行 深圳分行由于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到位,被深圳金融监管局罚款25万元。同时罚单显示,深圳金融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贰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当时担任 交通银行 深圳分行的两名客户经理秦航、付瑞岩进行行政处理,分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8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由于政策性业务资金超范围支付,偏离服务“三农”主责主业,被深圳金融监管局处以40万元罚款,当时担任该行客户部客户经理张韬也被警告。
中信银行 信用卡中心主要非法事实包含:监测策略存在缺漏,刷卡资金流入非消费领域。监管职能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贰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其罚款50万元;当时担任 中信银行 信用卡中心授信业务管理部存量客户风险策略室副经理曾常安,对 中信银行 信用卡中心监测策略存在缺漏,刷卡资金流入非消费领域负有责任,也被警告。
中国 太平洋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因在未经备案情境下向客户推介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误导、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财务数据不真实,被深圳金融监管局罚款118万元。同时,当时担任中国 太平洋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许长征等相关责任人,也被警告并处以不同数目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