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3日消息, 河北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玉祥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江苏省 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玉祥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信息显示,陈玉祥,男,汉族,1966年4月生,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国共产党员。
他曾长期在 河北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曾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副厅级主任。2016年2月,他任 邢台市 委常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后同当时担任市监委主任;2018年9月任 石家庄市 委常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后同当时担任市监委主任。
2021年11月,陈玉祥任 河北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后同当时担任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陈玉祥于去年12月9日被查。
今年6月17日,陈玉祥被“双开”。经查,陈玉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执纪违纪,执法犯法,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热衷于吃喝享乐,长期频繁接受宴请,违规接受旅游、健身等活动安排;无视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赚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工作要求,干预和插手司法及执纪执法活动;甘于被“围猎”,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以权谋私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运营等方面谋利,其实不是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玉祥开除党籍处罚;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罚;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值得强调的是,作为厅级干部,陈玉祥被查的消息发布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中管干部”栏目。2015年3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由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提名、考察。说白了,省级纪委副书记的任命需要经过中组部批准。
陈玉祥其实不是首个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查处的省级纪委副书记。2018年9月, 吉林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邱大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