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 重庆市 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 重庆市 市场监督管理“三书一函”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个涵盖市场监管全领域的反垄断“三书一函”实施办法。
“三书一函”制度即《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制度。
为及时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增进市场公平竞争,《办法》采取综合运用挂牌督办、责任约谈、立案侦查、行政建议、责令整改、提醒敦促等多种方式。
什么情境下启动“三书一函”?以约谈为例,经营主体(含具有法定审查、管理或报告等义务的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行业协会等)涉嫌从事垄断协议、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或行业协会涉嫌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引发舆情或造成不良影响,或需要其提出改进措施的;拒绝、阻碍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对上述事故、事件进行核查处置的, 重庆市 市场监管局、区县市场监管局可以发出《约谈通知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进行约谈。
拒不贯彻落实“三书一函”有啥后果?
《办法》明确对督服务项、约谈意见无故拖延、敷衍塞责,或在核查处置、调查报告等进程中对上坑骗,对下隐瞒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