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深圳7月4日电(记者印朋) 广东省 市场监管局自7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开展“落实条例依法护权”专项行动,集中查办一批民生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进一步规范重点消费领域经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1日起施行。记者了解到,本次专项行动,将围绕网络消费、格式合同条款、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领域,重点打击以下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犯法行为:
一是“ 大数据 杀熟”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在同等交易条件下,对同一商品或服务设置不一样的价钱或收费标准的犯法行为。
二是未经消费者同意自动续费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未以明显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的犯法行为。
三是不履行网售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义务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私自扩大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范围、未以明显方式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标注等犯法行为。
四是诱导“好评返现”行为。围绕电商平台和外卖平台,重点查处经营者发放各类“好评返现”卡等犯法行为。
五是夸大宣传诱导老年人消费行为。重点查处通过夸大宣传诱导老年人购买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服务的犯法行为。
六是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超范围、过度收集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联的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等犯法行为。
七是在格式条款合同中设立“霸王条款”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不得人心地免去或减轻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限制消费者的权利等犯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