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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交易】剑指高频交易!上期所就修订-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7-5 10:27:48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7月4日晚间,上期所就修订《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下称《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建议,目标是为进一步强化异常交易行为管理,规范交易指令使用,维护期货市场交易秩序。

  上期所表示,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取消立即成交不然自动撤消指令(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消指令(FAK)引发的异常交易行为豁免。

  具体更改了两处。一是删除《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壹款中关于立即成交不然自动撤消指令(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消指令(FAK)引发的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等行为不构异常交易行为的相关表述。

  二是更改了第九条第叁款的表述,改为“实施申报费收费的合约上符合交易所公布情形引发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具体情形将由交易所以通知的形式来公布。

  记者了解到,FOK(Fill or Kill)指令是一种要求立即全部成交,不然就取消整个订单的指令。这种指令通我们时常使用于确保交易的即时性和完整性。

  FAK(Fill and Kill)指令则要求部分成交并立即取消未成交部分的指令。这种指令允许部分成交,但任何未能立即成交的部分会被取消。

  通常情境下,自成交可能会造成利益冲突,频繁报撤单和大额报撤单则可能会影响市场的稳定性和透明度。

  这一修订传递了监管职能部门对市场操作态度变化的信号。投资者和交易员在执行FOK和FAK指令时,可能需要更加谨慎,遵守监管最新要求,避免触发监管职能部门认定的异常行为规定。

  中山大学教授韩乾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这次修订主要是针对高频交易的一项措施,预计会对高频交易量造成较大影响。

  高频交易的特点快速交易执行、大量订单、频繁撤单和更改订单等特点与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和大额报撤单等行为有相应的关联。高频交易操作不妥,可能造成异常的市场波动,对其它市场参与者造成不公平影响。

  在2021年发布的《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中,第九条规则明确:“因套期保值交易、立即全部成交不然自动撤消指令(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消指令(FAK)等引发的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等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因做市交易引发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实施申报费收费的合约上引发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此次修订之后,第九条规则为:“因套期保值交易等引发的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等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因做市交易引发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除上述情形外,实施申报费收费的合约上符合交易所公布情形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同时,上期能源就修订《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异常交易行为管理细则》公开征求建议,修订的主要内容与上期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修订内容相同。

  不久前,上期所发布了6月份的查处非法行为情况公告。

  其中,在异常交易行为管理方面,处理异常交易行为18起,均为自成交超限,通过会员单位对上述达到异常交易处理标准的顾客均进行电话提示,将3名客户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在会员服务系统通报3次。

  违规交易处理方面,处理涉嫌违规交易线索3起。其中错单1起,市价指令影响价格1起,未申报实控1起,均已通过会员单位对相关客户进行合规警示教育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本月,上期所对前期发现的1起违规交易进行立案侦查。

  有期货公司因异常交易行为被监管处罚。今年5月份,五矿期货被重庆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因其公司营业部2名自然人客户接入了外部信息系统且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而且,截至重庆证监局现场检查日,营业部未对上述2名客户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未有效排查风险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未严格执行五矿期货有限公司《外部接入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贰十五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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