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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银行】上市银行近两年来首例 - 贵阳银行收上交所监管工作函 - 年报信披三大方面存疑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7-5 16:06:35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贵阳银行】 【上交所】 【上市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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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联社7月5日讯 昨日晚间, 贵阳银行 (601997.SH)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上海证交所《关于 贵阳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作出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贵阳银行 据此进行回复并公告。 image

  7月5日,财联社记者查询该公告了解到,上海证交所在《监管工作函》中对 贵阳银行 2023年年报中披露有关经营业绩、信贷资产、存款结构三个方面提出疑问。

  而该公告一经发布也引来市场投资人的广泛关注。财联社记者今日注意到,有投资者对 贵阳银行 没有及时公告收到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发生疑问, 贵阳银行 投资者热线对此答复,称收到的只是监管工作函,其实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监察管理函,无需进行公告。

  相关统计显示, 贵阳银行 为今年首例收到交易所下发监管工作函的上市银行,也为近两年来的首例。

  经济学家、新金融专家余丰慧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表示,交易所对 贵阳银行 下发监管工作函的操作,可以解读为一种常规且必要的监察管理措施。它体现了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透明度及市场公平性的严格要求。

  上海证交所向 贵阳银行 下发监管工作函,提出三大项疑问

  公告显示,上海证交所近日向 贵阳银行 下发监管工作函,针对该行2023年年报提出了三个方面的疑惑,主要涉及经营业绩、信贷资产和存款结构。

  其中,经营业绩方面,上海证交所指出 贵阳银行 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净收入变化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9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50%,实现归母净收入55.6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92%。上海证交所要求 贵阳银行 量化分析规模因素、利率因素对其利息净收入变动的影响。

  这时,上海证交所指出 贵阳银行 去年出现发放贷款和垫款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和金融投资信用减值损失大幅减少的情景。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48.9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30%,其中,发放贷款及垫款信用减值损失41.7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58%,金融投资信用减值损失3.9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滑58.54%。上海证交所要求 贵阳银行 给出原因及合理性。

  信贷资产方面,上海证交所指出 贵阳银行 出现不良率上升、拨备覆盖率下降的情景,报告期末, 贵阳银行 的不良率为1.59%,同比上升0.14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244.50%,同比下降16.36个百分点。上海证交所要求说明变化原因和是否会对公司风险抵补能力发生影响。

  和,报告期末,公司次级类贷款和可疑类贷款迁徙率分别为94.71%和96.61%,较上年期末50.66%和90.14%的迁徙率水平均有明显增长。上海证交所要求 贵阳银行 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次级类、可疑类贷款出现明显向下迁徙现象的原因及合理性。

  存款结构方面,上海证交所指出 贵阳银行 近年来吸收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均低于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吸收存款压力较大;同时,公司存款结构变动明显,公司定活期存款比由2022年的1.69提升至2023年的1.84。上海证交所要求 贵阳银行 ,说明存款趋势变化的原因和合理性,和上述因素是否可能影响公司业绩和经营充分提示风险。

  7月4日晚, 贵阳银行 披露公告称,收到《监管工作函》后,公司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就各个问题进行逐项核查并作出说明。截止公揭发布日, 贵阳银行 已就监管工作函所提问题逐一进行回复。

  上市银行类似情况整体减少, 贵阳银行 为近两年来首例

  7月5日,财联社记者根据 东方财富 Choice平台进行统计发现,上市银行近年来收到交易所下发监管工作函的案例其实不多见。

  据统计,2023年全年,A股42家上市银行均没有收到过交易所下发监管工作函。2022年,仅有 南京银行 收到上海证交所下发的关于该行2022年半年报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监察管理工作函。2021年, 浙商银行民生银行 分别因为2021年半年报和2020年年报有关信息披露事项收到上海证交所下发的监察管理工作函。

  统计结果显示, 贵阳银行 为今年首例收到交易所下发监管工作函的上市银行,也为近两年来的首例。

  另外,交易所对上市银行下发监管函的案例更为少见。统计显示,自2021年以来,A股银行披露的仅有一例,2022年8月, 张家港行 当时担任独立董事裴平因未能督促其配偶合规交易 张家港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违反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察管理函。

  公开资料显示,监管工作函和监管函的不同在于,监管工作函是一个沟通函,主要目标是提醒或关注某些事项,而监管函则是一个正式的书面通知,用于告知监管对象其违规事实或风险状况。

  关于近年来上市银行较少收到交易所的监察管理函和监管工作函,余丰慧认为,正面来看,这可能是银行领域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方面的明显提升,反映出银行在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上的加强,使得财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得到了市场和监管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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