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目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做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5方面重点举措。一是坚决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做假。严肃惩办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严厉惩戒系统性做假和配合做假,强化对滥用会计政策实施做假的监察管理,强化对特定领域财务做假的打击。二是优化证券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健全线索发现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深化行刑衔接协作。三是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究责任力度。强化行政追究责任威慑力,推动加大刑事追究责任力度,推动完善民事追究责任支持机制。四是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国有资产出资人加强监督管理,金融监管职能部门提升协同打击力度,压实地方政府责任。五是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财务做假。增强公司治理内生约束,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完善财务信息相关制度,强化联合惩戒与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