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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证监会、央行、公安部等六部委 - 重磅发布!吴清最新发声→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7-6 6:06:49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财务造假】 【资本市场】 【上市公司】 【证监会】 【公安部

  7月5日晚,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新“国九条”有关部署,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召开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题座谈会,与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 养老金 融、数字金融等领域企业、机构及专家学者代表深入交流,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李超参加。

  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做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总的来看,《意见》聚焦综合惩办资本市场财务做假,坚持系统观念,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着力完善监管协同机制,构建综合惩防长效机制。

  同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讲话人就《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讲话人表示,《意见》是构建综合惩防资本市场财务做假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目前,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的细化工作方案。下一步将积极会同国资监督管理机构、金融监管职能部门、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地方政府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动《意见》各项任务、要求落地见效。

  吴清:健全股、债、期等多条理市场体系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的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题座谈会上,大家认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是资本市场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着力点。资本市场具有分担创新风险、增进创新资本形成、优化资源配置等重要功能,要在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方面持续加力。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健全资本市场功能,不断完善产品和服务体系,引导更多资源向科技创新、绿色低碳、普惠民生等领域集聚。

  吴清指出,今年以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重点围绕做好科技金融这篇文章,先后出台了“科创十六条”“科创板八条”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目前正在抓紧推进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同时,积极稳妥推动绿色金融、普惠金融、 养老金 融、数字金融等涉及资本市场的相关制度优化和产品创新。

  吴清强调,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既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重要内容,资本市场责无旁贷。下一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主席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坚持系统思维、守正创新、综合施策,根据资本市场特点规律找准发力点和突破口,加快改革完善相关基础制度和机制,为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包容性和精准性,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推动私募股权 创投 基金更好施展作用,健全股、债、期等多条理市场体系,持续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全面构建做假惩防新格局,五方面打击资本市场财务做假

  昨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门发布的《意见》从重点做好坚决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做假、优化证券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究责任力度、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财务做假五个方面,共提出17项具体举措。

  一是坚决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做假。包含严肃惩办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虚假信息披露、挪用募集资金和逃废债等行为,严厉惩戒系统性做假和第叁方配合做假,强化对滥用会计政策实施做假的监察管理,强化对特定领域财务做假的打击力度。

  二是优化证券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包含健全线索发现机制,施展科技手段支撑作用,增强穿透监管能力。加快推进监管转型,完善重大案件调查处罚机制,提高查办质效。深化证券执法与司法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办理、警示教育等方面的协作,提升大案要案查处效率。

  三是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究责任力度。包含加快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强化行政追究责任威慑力。推动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强化对“关键少数”及构成犯罪配合做假方的刑事追究责任。完善民事追究责任支持机制,推动简化登记、诉讼、执行等程序,强化对投资者赔偿救济,提高综合犯罪成本。

  四是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包含国有资产出资人及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对相关企业实施财务做假及配合做假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并通报反馈。金融监管职能部门提升协同打击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对财务可靠性的关注和审查,加大对函证业务合规性的监督检查力度。地方政府将财务可靠性作为扶优限劣的重要依据,切实履行因财务做假问题引致风险的属地处置责任。

  五是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财务做假。包含增强公司治理内生约束,强化审计委员会反舞弊职责,施展独立董事监督作用,推动公司内部建立追究责任机制。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对存在重大非法行为的中介机构依法暂停或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完善资本市场会计、审计相关规则,强化联合惩戒与社会监督。

  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究责任力度,突出对财务做假公司和“关键少数”的关键打击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将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究责任力度作为重要内容。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重大案件行刑衔接,突出对财务做假公司和“关键少数”的关键打击,重点做好“追首恶”,严厉惩处做假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强化对控股股东、实控人组织实施做假、侵占的刑事追究责任力度。完善民事追究责任支持机制,推动简化登记、诉讼、执行等程序,完善示范判决机制,加大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便利投资者获得赔偿。

  在强化立体化追究责任方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讲话人介绍,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提升财务做假非法成本和涉及的投资者保护工作,积极推动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究责任、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究责任体系。

  其中在立法层面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推动修订《证券法》,对违规信披公司和责任人的罚款上限由60万元、30万元大幅提升至100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对欺诈发行的罚款上限由募集资金的5%提高到1倍;《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违规披露的刑期上限由3年提高至十年;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

  在立体化追究责任上,行政处理是立体化追究责任的一环,刑事追究责任和民事赔偿也是立体化追究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追究责任方面,今年以来已依法将40余起财务做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民事追究责任方面,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投资者服务中心,积极支持投资者发起民事追偿诉讼,综合运用先行赔付、支持诉讼、代位诉讼等,强化投资者赔偿救济。目前正在对上市公司(包含部分退市公司)重大违法案件支持投资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发起普通代表人诉讼10起,在审支持诉讼22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强化穿透式监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讲话人表示,财务做假毁坏资本市场诚信基础,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打击资本市场财务做假是证券监管执法一以贯之的关键。近年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持续改进监管执法工作,健全执法体制机制,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得到及时惩处。

  “整体而言,做假公司仍是少数,上市公司群体始终是我国企业的优秀代表。”上述新闻讲话人表示,但财务做假对市场信心的影响很大,对投资者利益损害很重,亟须各部门、各地区多管齐下形成合力,重拳整肃、坚决杜绝遏制。同时,也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深化公司治理,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增加基础制度供给,从源头防范做假发生。

  总的来看,《意见》是构建综合惩防资本市场财务做假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的细化工作方案。

  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意见》落地实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严防存在财务做假的主体“带病闯关”,从源头提升财务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和透明度。二是强化穿透式监管,施展“吹哨人”作用,多渠道识别并循环筛查有效线索。提升案件调查质效,大力提高行政处理力度,优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衔接机制,从严厉责罚处做假“首恶”,完善行政、刑事、民事立体化追究责任体系。三是加大基础制度供给,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对财务做假和第叁方配合做假一体打击,提高非法成本。四是深化部际和央地协作,强化与国资、金融等监管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在线索发现、信息通报、调查取证、联合惩戒等方面的协作,强化监督管理和追究责任问责。五是加强综合防范机制。强化公司防范财务做假、防范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内部防线建设,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持续加大宣传警示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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