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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公摊电费近一年翻涨了近三倍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7-9 5:36:40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充电桩

  文/图羊城晚报记者徐振天

  家住 广州市 天河区穗茵园49号楼的业主发现了一桩怪事,电费账单中的公摊电量莫名暴涨,近一年来竟翻了近3倍!不久前,业主们排查发现,原来,是因快递柜、电动车 充电桩 电线误接入该楼栋的楼梯灯电箱,这些设备的用电被计入了公摊电量里。

  目前,业主委员会提出的按标准计价的电费全部退回、经营引发的 利润由小区全体业主和49号楼对半分的退费方案遭49号楼业主代表拒绝。他们认为,借鸡生蛋,应该把鸡和蛋(即电费和经营引发的 利润)都如数归还给相关当事人。

  每月异常多出十多度公摊电量

  “2023年5月的公摊电量是8度,7月和8月约20度,后来上升到25度左右,一直维持直到今天,翻了近3倍。”49号楼一位居民出示的电费缴纳通知单显示,去年7月起分摊电量开始变得不正常。该楼分摊电量的设施包含楼梯灯、水泵,连续多月的数据显示,其中电量大幅增长的项目为楼梯灯,平均每月增加了十余度电。

  “楼梯灯耗电咋这么牛叉?”“电表有问题么?”“电费涨价了么?”在业主群里,大家对此议论纷纷、疑问不断。有居民了解到,49号楼隔壁加装了电梯的楼栋,每月的公摊电量也才十多度。记者在穗茵园49号楼走访看到,该栋共9层36户,一层有2盏楼梯灯,共18盏灯,每盏亮度目测低于十瓦。住户反映:“这些年楼梯灯都是同样的亮度,不会突然耗电量变大。”

  记者粗略计算,根据平均每户每月增加15度电,49号楼30天就要增加公摊电量540度,按电费账单中每度0.62元的电价,每月就要增加公摊电费300多元。

  自2024年1月业主们发现楼栋公摊电费异常后,他们在业主群里请小区业主委员会协查,据反映,当时业主委员会相关责任人回复称“已经致电供电局查实”。然而,6个多月过去了,业主发现该问题一直没有获得解决。

  业主委员会退费方案遭业主拒绝

  目前,经过电力技术人员勘察发现,有两组不属于49号楼的电线接入了49号楼梯灯电箱。勘察现场,在业主委员会相关责任人的见证下,确认其中一组电线属于位于穗茵园外的电动车 充电桩 ,为10个充电插座供电,另一组电线属于49号楼下的快递柜。

  7月8日,穗茵园业主委员会经办此事的卢主任向记者介绍, 充电桩 是2023年6月接入小区电箱,而快递柜则要追溯到约6年前,当时穗茵园还是由物业公司管理,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接电作业的当天,业主委员会人员现场进行了指导和验收,不过由于人员缺乏专业性,只验收了相关设施能不能正常通电使用,没有确定电线所接位置。”

  记者了解到,目前,穗茵园业主委员会达成共识: 充电桩 电量依据供电局收取电费每度0.69元,按电度计量表的读数扣除,全部退回给49号业主;因 充电桩 方面是基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场地及电量销售引发的 利润,扣除电费后的 利润应由小区全体业主和49号楼对半分,待楼栋商定后执行。另外,快递柜引发的电量将追究至小区楼长自治的第壹天起,根据快递柜公司提供的功率计算出电量,根据正常电价进行追回补偿给业主。

  不过,上述退费方案遭到业主代表的拒绝,他们认为,借鸡生蛋,应该把鸡和蛋都如数归还给相关当事人。有业主代表提出:“ 充电桩 和快递柜的电费要根据正常电价退回,经营所赚取的 利润也应全部退回给49号楼的业主。 充电桩 位于小区门口,扣除电费后的 利润要对半分,就要提供该用地属于小区共用场地的相关证明。”目前,双方正就退费方案进行协商沟通。

  有电力行业从业人员向记者表示,公摊电费的计算涉及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用电费用,包含变压器和线路损耗等。非电网供电主体的自用电、终端用户自用电及公共 充电桩 、停车场、信息基础设施等经营者用电不属于公摊电费范围。“在居民表后接线为经营者供电,可能涉嫌高电价用户偷逃电费的违反电价政策行为,被查证属于事实后或会被追补电费、处以罚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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