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0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消息,目前,国家税务总局 四川省 税务局原副巡视员饶勇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一案,由 青海省 海东市 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 青海省 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 海东市 人民检察院依法向 海东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饶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询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解人的意见。 海东市 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饶勇在担任 青海省 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局长,兼任 西宁市 国家税务局局长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权利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目较大;利用职务权利的便利,为他人赚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目特别巨大;在担任 青海省 国家税务局局长期间,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