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责任人就程序化交易监管进展情况答记者问。
该责任人表示,新“国九条”明确提出,要出台程序化交易监管制度,强化对高频量化交易监管。今年5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下称《管理规定》),明确了交易监管、风险防控、系统安全、高频交易特别规定等一系列监管安排。在《管理规定》的监察管理框架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沪深北交易所制定《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于6月7日公开征求建议。
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持续加强程序化交易监测,组织证交所研究制定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等4类监控指标,于今年4月起开展试运行,并对频繁触发指标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进行督促提醒,增进规范其交易行为。根据内外资一致原则,强化与香港方面会商沟通,研究推进北向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落地的形式和路径。
据介绍,今年以来,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总体稳中有降,交易行为出现一些积极变化。截至6月末,全市场高频交易账户1600余个,年内下降超过20%,触及异常交易监控标准的表现在过去3个月下降近六成。
下一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深入落实新“国九条”部署要求,坚持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的准则,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快推出更多务实举措,进一步强化对程序化交易监管的适应性和针对性,降低程序化交易的消极影响,切实保护市场交易公平。一是指导证交所尽快出台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完善具体安排。同时,指导证交所评估完善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强化报告信息核查和现场检查力度。二是指导证交所尽快公布和实施程序化异常交易监控标准,划定程序化交易监控“红线”,进一步推动程序化交易尤其是高频交易降频降速。三是加强与香港方面沟通协调,抓紧制定发布北向资金程序化交易报告指引,对北向投资者适用与境内投资者相同的监察管理标准。四是明确高频量化交易不同化收费安排。根据申报数量、撤单率等指标,研究明确对高频量化交易金额外收取流量费、撤单费等标准,以“增本”促“降速”。五是持续强化交易行为监测监管,对利用程序化交易尤其是高频量化交易从事非法行为的,坚决依法从严打击、严肃查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程序化交易出台的一系列监管安排,既符合新‘国九条’的要求,也符合全球资本市场对程序化交易过度发展进行限制的 势头,有益于完善市场的投资、风险管理和价格形成机制。”上海东亚期货首席经济学家景川在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长远来看,在交易成本下降和流动性更趋稳定的环境下,市场可以更好地施展其资源配置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