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开了第六批共18名重大非法股东。
这18名重大非法股东分别为洪城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锦达华夏(天津)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 永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确山县 鑫源水泥粉磨有限公司、漳州万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漳浦县 黄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漳浦县 创新 水产养殖 有限公司、 漳浦县 金源石英砂有限公司、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财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远洋资本有限公司、山东浩信集团有限公司、景成 新能源 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市 康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 九洲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顺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此前,金融监管总局累计向社会公开五批次银行保险机构重大非法股东,起到了加大惩戒力度、严肃市场纪律、强化社会约束的良好效果。为持续施展震慑惩戒作用,金融监管总局向社会公开第六批共18名重大非法股东。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本次公开坚持依法合规原则,结合近期执法情况,对非法事情严重且社会影响恶劣的股东,坚决予以公开。本次公布股东的非法行为主要包含: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制度;违规代持银行保险机构股权;隐匿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存在涉黑涉恶等犯罪表现。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紧紧围绕强监管严监管,全面强化对银行保险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穿透审查,聚焦“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严厉责罚违规占用资金、违规关联交易等不法行为,切实提高非法成本,维护合法投资者利益,依法保护银行保险机构和金融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