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六年、经两次审理,国内汽车业首例技术秘密纠纷终审落槌。
6月14日晚间,最高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 法庭公众号发布“(2023)最高法知民终1590号 新能源 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案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吉利方胜诉,威马方败诉需赔偿吉利方6.4亿余元。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地以不正当手段大规模挖取 新能源 汽车技术人才及技术资源引发的侵害技术秘密案件。”在同日由最高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 法庭公众号发布、一篇题为“ 新能源 汽车技术秘密第壹大案终审落槌,判赔数目创新高、停止侵害出新招”的文章称,该案原告索赔额高达21亿元人民币,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适用2倍责罚性赔偿判决侵权人赔偿经济流失及维护权益合理开支合计约6.4亿余元,创我国 知识产权 侵权诉讼判赔数目历史新高。
长达99页、约5.7万字的判决书,详尽披露了威马方对吉利方的技术秘密侵害及审理认定过程。
判决书显示,最高法分析认定:成都高原公司(即,吉利集团关联公司)的顶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等近40人在2016年7月前后逐渐离职,加入威马方及其关联公司,从事包含 新能源 汽车底盘技术研发在内的相关工作。最高法同时分析认定:威马方显然具有接触吉利方涉案技术秘密的渠道和机会;威马方非法获取、使用了全部涉案技术秘密且部分披露了涉案技术秘密;威马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反驳其对全部涉案技术秘密构成侵害的事实推定;威马 EX 系列型号(包含 EX5、EX6、E5)电动汽车均侵害了吉利方涉案技术秘密。
“综上,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可以认定,威马方不仅实施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吉利方全部涉案技术秘密的表现,还实施了以申请国家专利的形式非法披露部分涉案技术秘密的表现,和使用全部涉案技术秘密制造威马 EX 系列型号(包含 EX5、EX6、E5)电动汽车底盘及底盘零部件的表现。威马方的表现已经构成对吉利方涉案技术秘密的侵害,吉利方有关上诉主张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判决书显示。
2018年12月,吉利方以威马方侵害吉利方技术秘密为由,将威马方诉上法庭,并提出了21亿元的“天价”赔偿标的。彼时,有吉利方内部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21亿元赔偿标的的提出是有依据的”,但并未详细阐述其依据内容。
“这一案件最大的看点就是吉利方面的索赔金额。当前国内还真没有这么高的(索赔)金额。”彼时,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熊超认为,如果法院最终按21亿元的标的钱财判处,那么对我国司法界来说是一个巨大的里程碑,“这一里程碑的意义在于能够充分证明 知识产权 的市场价值和经济价值。”
2019年9月17日,这一国内 知识产权 界诉讼金额最大的商业纠纷案,在上海高院第贰法庭进行了不公开审理。2022年9月,上海高院作出一审判决:威马方需赔偿吉利方70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含经济流失500万元人民币,和为制止侵权的各项花费200万元。另外,一审判决认定威马方构成对吉利方涉案5套图纸技术秘密侵害。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最高法终审判决书披露了吉利方提出“21亿元赔偿标的”的依据。判决书显示:吉利方起诉时提出,威马方已获融资526亿元人民币,根据研发成本占比4%计算,威马方因侵害涉案技术秘密节省了研发费用,获取利益约为21亿元人民币。
在二审中,最高法基于威马方的侵害事实,对案件责罚性赔偿基数及最终赔偿数目进行了计算,并最终认定威马方应赔偿吉利方经济流失637596249.6元。另外,最高法认定吉利方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000000元。两项合计,威马方最终被判赔约6.43亿元人民币。
“该案判决在停止侵害技术秘密民事责任承担的具体方式、内容、范围,和拒绝履行停止侵害等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及其计付标准等方面,作出了开创性探索。”前述“ 新能源 汽车技术秘密第壹大案终审落槌,判赔数目创新高、停止侵害出新招”的文章称。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起“创我国 知识产权 侵权诉讼判赔数目历史新高”的技术秘密纠纷最终落槌,在对增进我国 知识产权 保护及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长足意义的同时,也令处于破产重整中的威马汽车的前途更加布满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