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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IPO欺诈发行首案 -带病闯关-必须付出代价

【思尔芯】IPO欺诈发行首案 -带病闯关-必须付出代价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6-13 13:42:28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思尔芯】 【IPO】 【欺诈发行】 【带病闯关

  欺诈发行,被罚对象只是上市企业?监管实际表明:其实不是如此。

  6月11日,上海证交所发布关于对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思尔芯”)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罚的决定,因思尔芯在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总额等非法行为,5年内不接受其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这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

  本欲“带病闯关”IPO(第壹次公开募股)的思尔芯,上市未成反被重罚超千万,被市场视为加强IPO监管的缩影,不无事理。

  一方面,财务数据“注水”、IPO“带病闯关”具有一定普遍性,如多位业内人士所说,通过技术化处理做高营业收入是“行业惯例”,早年间美化力度较大,近几年监管反复强调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以来有所收敛,但“只要美化不过分问题不大”。

  另一方面,思尔芯主动取消IPO仍被罚,上市失败仍可判为欺诈发行,对图谋“蒙混过关”的企业起到很好的威慑作用。

  毋庸讳言,相较于过去的审核制,许多人认为注册制对企业的要求相对较低,因此大批企业都想趁着政策红利上市,赌的是“萝卜快了不洗泥”,一些做假者也混迹其中。

  但实行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在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的同时,审核把关和法治约束也将更加严格。

  今年以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屡次强调IPO“申报即担责”原则,规定在检查进程中对取消上市申请的企业“一查到底”,即取消上市申请仍然要开展检查,该追究责任、该处罚的仍然要追究责任处罚,从根本上整治企业“带病闯关”“一查就撤”现象。

  另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还将成倍、大幅增加现场检查覆盖面,使现场检查覆盖率很多于拟上市企业的三分之一,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欺诈发行、财务做假等线索,一经查实严厉责罚不贷,全力把做假者挡在资本市场门外,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想当然认为可以浑水摸鱼,是对政策的误读。

  看清楚监管趋势,企业就该认识到,IPO上市绝不能以“坑钱”为目的,更不能做假、欺诈上市,增强公众公司意识和回报投资者意识,处理好快与稳的关系,才能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而“申报即担责”等规定下,“一查就撤”再难“留下个烂摊子让别人来收拾”,“让做假者‘一贫如洗、牢底坐穿’”不是说着玩的,侥幸只会造成不幸。

  中介机构也要树立正确执业观,避免“打瞌睡”甚至为虎作伥,做好资本市场“看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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