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6月16日电,深交所向兆丰股份发监管函称,招股书显示,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形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景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公司在持续盈利的情景下优先采取现金形式分配利润,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很多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兆丰股份2020年度至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收入分别为1.6亿元、1.26亿元、1.65亿元、1.84亿元人民币,未分配利润均为正,除2021年度外,其余年度公司未履行前述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