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凌晨,*ST洪涛接连披露数个公告,涉及控制权变更、项目合作、董事辞职、收到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等。
根据公告,*ST洪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年新与赢古能源,就表决权委托和购入上市公司股份事项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协议约定,刘年新将其所直接持有的*ST洪涛表决权全部委托给赢古能源行使,并承诺不以其它方式谋求取得或联合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积极协助赢古能源根据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ST洪涛的公告一经披露,深交所的关注函随即而至。关注函提到,公司披露的表决权委托和控制权转让的相关公告内容披露不完整,涉嫌误导投资者,违反了交易所有关规定,深交所将对公司的违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
截至6月14日,*ST洪涛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已站在“面值退市”边缘。
截至6月17日午间收盘,*ST洪涛股票价格仍被封在跌停板上,报0.59元/股。
赢古能源拟入主、纾困
据*ST洪涛公告,本次权益变动前,刘年新持有上市公司18.31%股票。权益变动后,赢古能源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比率将很多于18.31%,公司的控股股东更改为赢古能源,实际控制人更改为陈秀花、唐碧琦(两人系母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赢古能源建立于2023年4月,注册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总部办公地位于浙江 杭州市 ,以 新能源 为核心业务,主要业务为风电、光伏、 储能 电站,拥有100MW自营风电场,在建风电项目装机规模超500MW。
*ST洪涛还与赢古能源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 新能源 风电EPC项目等方面展开合作。合作协议提到,未来6个月内,赢古能源愿意协同优质资源和资金,向*ST洪涛提供纾困支持,协助上市公司顺畅完成司法重整工作。
*ST洪涛表示,赢古能源将充分施展在 新能源 领域尤其是风电EPC(工程、采购、施工)项目的经验和资源优势,为公司提供全面的项目资源,包含项目规划、设计、采购及施工管理等方面的支持。
同日晚间,*ST洪涛披露的另一份公告显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刘年新决定与深圳招金、海南招金解除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即深圳招金与海南招金不再受让刘年新持有的占比4.58%股份,刘年新也不再将剩余持有的企业股份表决权全部委托给深圳招金与海南招金。
其实,在5月15日的业绩说明会上,有投资者问及*ST洪涛与深圳招金、海南招金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后的本质进展。彼时,*ST洪涛表示,刘年新与深圳招金、海南招金签署的框架协议仍然有效,双方继续保持了密切沟通和接洽,对合作的相关细节进一步完善与优化。
*ST洪涛在6月17日凌晨的公告中称,后续,深圳招金、海南招金将根据其自身情况及意愿参与公司重整。
关注函直指多项风险点
针对上述交易安排,深交所火速下发关注函,对涉及的多个重大风险事项表示高度关注。
首先,*ST洪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年新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存在被强制平仓、强制执行的危险。
深交所表示,刘年新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已经处于被强制执行的进程中,存在股权变动的重大风险。若刘年新的股票被强行平仓或强制执行,本次委托表决权对应的股份将大幅减少甚至为零,赢古能源是否能取得公司的控制权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其次,*ST洪涛存在重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资金风险、人员流失风险交织,内控混乱等情况。
关注函指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ST洪涛2023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报告,触及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和其它风险警示情形。形成相关意见的条件包含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诉讼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货币资金审计受限、函证受限。
深交所认为,在多重风险交织的情景下,赢古能源如何协助公司做大做强建筑装饰主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并且,根据*ST洪涛6月17日凌晨的公告,赢古能源存在货币资金较少,资产负债率较高的情景。
赢古能源资产负债情况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3月31日,赢古能源的货币资金仅为755.81万元人民币,资产净值为3400.8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4.71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高达93.26%。赢古能源2023年度营业收入仅为690.67万元人民币,净收入为30.15万元。
针对这一情况,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表示,赢古能源是否具备充分的钱财实力完成本次控制权收购,并对*ST洪涛提供资金纾困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另外,*ST洪涛的股东减持行为也引起了监管关注。根据*ST洪涛6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异动的公告显示,2024年,公司股东新疆日月合计减持约1064.83万股。关注函指出,公司是否存在发布利好信息影响股票价格、直接或间接配合有关方减持的情形。据了解,刘年新持有新疆日月33.27%的股份,为新疆日月的第壹大股东。
信披违规被监管责令改正
6月14日午间,*ST洪涛在其官微上发布一则名为《洪涛新的控股股东或其指定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文章,当日午后开盘,公司股票价格立即走出“地天板”,但随后再度跌停。
6月17日,*ST洪涛公告,于6月14日收到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对于上述情况,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察管理措施。
同时,深圳证监局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包含应立即删除上述未公开信息,应立即自查公司及相关方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法、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操作市场等非法行为等。
在关注函中,深交所亦提到,公司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与上市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信息发布后公司股票价格大幅波动,涉嫌违反了深交所有关规定,市场影响恶劣。
另外,相关方未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五十条的要求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未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根据有关规定,深交所将对*ST洪涛及相关当事人采取监管措施。
不仅于此,*ST洪涛6月17日凌晨的另一则公告,也引来监管出手。
据了解,*ST洪涛披露,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13日收到侯春伟的书面辞职报告,侯春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老总、总裁及所兼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信息披露等委员会委员等一切职务。
深交所对前述董事辞职发出了监管函指出,*ST洪涛2024年5月13日收到侯春伟的书面辞职报告,但公司迟至6月17日才披露相关公告。并且,*ST洪涛于2024年5月27日提交了侯春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侯春伟拟减持*ST洪涛1969.69万股。
深交所在监管函中表示,*ST洪涛在知悉侯春伟已辞去董事及高管职务,其依法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的情景下,仍刻意隐匿相关情况,提交其股份减持申请。上述行为违反了交易所有关规定。
老总深夜发文
强调“不存在恶意退市”
6月17日凌晨4时,*ST洪涛老总刘年新在官微发布“公开信”。
刘年新在信中提到,公司在高端建筑装饰行业保持着领先地位,拥有众多荣誉和标志性工程项目。可是近年来,公司面临多重不利因素,造成公司流动性出现困难,银行收紧信贷政策,加剧了公司的钱财流压力。
刘年新透露,为了满足*ST洪涛发展的钱财需求及快速融资需要,他及他的家人亲属为公司屡次提供财务资助5亿元左右,提供了超过10余亿元的担保。其为洪涛集团提供财务资助的钱财大部分来自股票质押及房产抵押。
“除此之外,我还向亲朋好友借款,将自己的房子和孩子的房产抵押、变卖换来资金,全部投放到洪涛的经营。”刘年新称,为了洪涛,他个人甚至面临一贫如洗的危险。
刘年新表示,对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无法保存意见”,其无法接受。他在“公开信”中强调,自己作为实控人,没有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内幕交易或财务做假行为。
刘年新称,自己不存在“恶意退市”的主观和故意。
刘年新还回应了公司与赢古能源的合作,他称,近期公司与赢古能源签署的是正式协议,而不是意向协议。“我们希望通过与赢古的合作,为洪涛的主要业务赋能,提升洪涛的持续经营能力”“希望率领公司一直走下去,通过重整化解债务,恢复主业,做好经营管理,给投资者最好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