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6月17日,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 洪涛”)发布公告称,公司2024年6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因公司在“ 洪涛股份 ”微信公众号发布未公开信息,违反了有关规定,深圳监管局决定对*ST 洪涛采取责令改正的监察管理措施。
深圳监管局要求*ST 洪涛立即删除未公开信息,并自查可能存在的信息披露违法、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操作市场等非法行为。另外,*ST 洪涛还需督促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确保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