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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消费金融】中信消费金融因四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120万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6-17 13:38:37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最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中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消费金融”)因四项主要非法事实被罚款120万元。

  根据公示信息,中信消费金融非法事实包含合作机制与合作模式存在不足,合作业务管控不到位;综合利率等产品信息披露不规范;授信体系存在缺陷,授信审批环节不够独立;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于限制性领域。

  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贰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对中信消费金融罚款合计120万元。

  记者了解到,中信消费金融是国内第壹家由信托公司参与发起的消费金融公司,建立于2019年6月。在成立之初,其注册金额为3亿元人民币,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1%、中信信托持股比例为34.9%;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

  2020年5月,中信消费金融三大股东同比例增资,注册资金由3亿元增至7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增资1.404亿元、中信信托增资1.396亿元、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增资1.2亿元人民币。

  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信金控”)建立后,2022年11月,中信消费金融大股东由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更改为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控”),实际控制人仍为中信集团。股权变更后,中信金控直接持有中信消费金融35.1%的股权,中信信托持有34.9%的股权、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持有30%的股权。

  2023年7月,中信消费金融再次进行股权变更,其第贰大股东中信信托退出股东名单,将持有的中信消费金融股权划转至中信金控。变更完成后,中信金控持股比例为70%,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仍为30%。

  目前,中信消费金融注册金额为7亿元人民币,尚不满足2024年3月最新修订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要求。根据最新管理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需注册资金实缴货币10亿及以上,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50%以上。据北京商报报道,中信消费金融新一轮增资事项正在推进中。

  截至2023年末,中信消费金融累计服务客户1157.34万人,经审计总资产110.38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106.94亿元人民币,营业收入7.08亿元人民币,净收入1.18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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