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6·18年中大促已然开始, 广东省 市场监管局、省消委会近日联合发布消费提示:网购切勿绕过平台私下交易。
绕开平台的私下交易,易被定性为公民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行为,不仅商品服务品质、交易资金安全、售后服务等得不到保障,而且很难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维护权益,后续在联系商家、获取证据等方面还可能面临一系列困难。
2024年1月,王先生在网购平台上看中一台电视机,在商家引导下,添加对方微信并支付2350元。到货后王先生发现电视机有黑屏现象,于是要求退货退钱。商家同意后,王先生立即办理退货手续。但尔后一直未收到商家退钱,经屡次敦促商家才告知电视机在运输进程中损坏,由于物流公司未作理赔,所以无法给王先生退钱。王先生认为不得人心,便向 广东省 消委会投诉。
接诉后, 广东省 消委会立即进行调解,商家始终坚持声称退货时将电视机保价2000元人民币,可是由于物流公司理赔未到位,所以无法退钱给消费者。经反复调解,最终物流公司赔付王先生1200元人民币,由于本次交易是绕开平台完成,商家不退钱行为未能得到进一步规管,给消费者造成一定损失。
有些商家还会在日常消费中邀约消费者加入会员群、优惠群等,或直接发送领取优惠券的链接。这本是一种常规的营销方式,然而却有不良商家以此为幌子,诱导消费者点击进入非法链接、自建网站或小程序等进行交易。
“货到付款”本是方便消费者现场检检验货,但在现实操作中,有些商家却在消费者正常下单后,以操作失误为由,私自将平台订单取消,改为货到付款,达到私下交易目的;还有些非正规渠道的商家以低价和“免费试用、无效退钱”的宣传,吸引消费者货到付款。通过上述方式交易的消费者签收后发现货不对板等诸多问题要求退货时,商家则以各种托词推脱,甚至直接“失去联系”。消费者应优先选择在平台内进行支付,或选择平台内的“先用后付”,如确需货到付款,应先仔细检验商品,发现问题应果断拒收。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网购进程中,尤其是对商家或商品存在疑虑时,应及时保存好订单明细、付款凭据、聊天记录等证据,当发现权益受损时,应依法维护权益,可先与商家进行商量,并申请平台介入处理,也可向当地12315、12345或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若遭遇私下交易骗局,应及时报警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