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福建省 永安林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永安林业 ”)日前收到深圳证交所的监察管理函,因公司披露的年报多处内容存在错误、遗漏, 永安林业 及公司董事会秘书违反了深交所有关规定。
2024年6月17日晚, 永安林业 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的补充更正公告》显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内容存在错漏。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中“主要业务分析”部分披露内容存在错误,《2023年年度报告》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主要业务分析-收入与成本”“董事、监事和顶级管理人员情况”“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景”等部分披露内容存在错误,同时《2023年年度报告》中“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出售重大资产情况”“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等部分披露内容存在遗漏。
监管函称, 永安林业 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延冬作为信息披露责任人,也违反了深交所规定,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