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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独家 - 调节收益、交易风险资产、投资低评级债券、不当估值 监管要求信托自查与银行理财合作四大违规业务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6-18 17:13:45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理财产品】 【理财公司】 【信托计划

  6月18日,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独家获悉,6月14日某地金融监管局向辖内信托公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信托公司与理财公司合作业务合规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通知》),针对信托公司配合理财公司使用平滑机制调理产品收益,配合理财公司在不同理财产品间交易风险资产,为现金管理类理财违规投资低评级债券、违规嵌套投资存款提供通道,配合理财产品不妥使用估值方法等诸多问题进行排查,要求信托公司认真制定整改计划,扎实推进整改。

  今年年初,南方财经曾独家报道,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7日年化突破4%,甚至5%的背后,其实是银行理财通过信托通道设立的一个信托专户,形成多个理财产品的“蓄水池”,从而进行削峰填谷的操作。这种方式巧妙地避开了资管新规明确禁止资金池业务、提出“三单”(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管理等要求。

  这种操作的危险是,在债市上涨的时候把收益提取出来,在跌的时候把收益回冲进产品,相当于拿前面客户赚的钱去弥补后面的顾客,对于前面的投资者不公平。另外,一旦出现大规模赎回就会发生流动性问题。

  《通知》中明确指出了信托公司与理财公司合作时的四大问题:

  一是配合理财公司违规使用平滑机制调理产品收益。由多只理财产品申购同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约定信托计划于赎回开放日或每个工作日通过循环“补差”和“计提”特别信托利益(或称风险准备金、风险保障金等,下同),实现不同理财产品间的 利润平滑和净值持续增加。相关业务模式使理财产品净值未充分反映底层资产的危险收益波动情况,违反资管新规关于净值化管理有关要求,涉嫌不公平对待投资者。

  二是配合理财公司在不同理财产品间交易风险资产。部分理财公司安排某些理财产品认购信托计划,并由信托计划承接原本由其它理财产品持有的危险债券。承接后,对相关债券估值方法进行调整,造成原本不持有相关债券的投资者实际承担了损失。

  三是为现金管理类理财违规投资低评级债券、违规嵌套投资存款提供通道部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通过信托计划投资于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部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通过违规嵌套资管产品投资于银行存款。

  四是配合理财产品不妥使用估值方法。开放式理财产品通过投资于信托计划,间接对债券类资产违规使用摊余成本法,或采用混合估值技术使部分债券估值长期偏离第叁方估值价格。

  《通知》要求信托公司对上述四类行为开展理财公司合作业务的合规性排查。其中关注:

  累计计提的特别信托利益合计金额,累计发生补差的特别信托利益合计金额;

  债券交易后对于信托计划的估值方式进行调整,造成调整后估值与原始交易价格偏离度达10%以上的;

  实际投向于AA+以下的债券集合信托计划中,委托人是否包含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

  存量理财合作的信托计划中是否存在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信托计划;

  存量理财合作的信托计划中,是否存在持有的底层债券账面价值与第叁方估值偏离度达5%以上。

  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通知》要求各机构认真制定整改计划,严禁新增上述违规业务模式,存量问题应通过要求相关理财产品赎回、抛售相关底层资产、协商更改合作协议或信托合同等方式尽快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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