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9日,深交所向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人员发出监管函:2024年 1 月 31 日,你公司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为亏损 40,000 万元至 52,000 万元。3 月 14 日,你公司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23 年度业绩预告做出修正,修正后预计 2023 年度净收入为亏损 70,000 万元至88,000 万元。你公司于4 月 27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 年度净收入为-93,989.49 万元人民币,你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你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5条、第5.1.3条的规定。你公司老总汪耿超,董事、总经理张其亚,董事、财务总监李婷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9条的规定,对相关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023年1至12月份, 棕榈股份 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工程收入占比95.56%,设计收入占比2.82%,其它占比1.33%,苗木销售收入占比0.29%。
截至发稿, 棕榈股份 市值为29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