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的《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科创板八条”)中明确,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公司在科创板上市,提高再融资灵活性便利性,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优化私募股权 创投 基金退出“反向挂钩”制度等安排,引发了市场关注。
记者了解到,“科创板八条”从资本市场制度机制动身,解决影响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和难点,用更实际的举措、更精确的改革、更细致的安排来丰富资本市场的工具、产品和服务,将来的相应改革举措将以规则或案例等形式逐步落地。
未盈利科技企业不等于于“差企业”
“科创板八条”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科技型公司精准识别机制,施展好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公司在科创板上市,提升制度包容性。
这与4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一脉相承,十六项措施中提出,要依法依规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公司上市。“科创板八条”进一步提出支持优质未盈利企业上市,是资本市场结合新质生产力发展特点,强化支持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真实写照。
未盈利科技企业不等于于“差企业”,科技企业高研发投入引发的亏损,与传统意义上经营不善、竞争力不强而陷入亏损的企业存在本质区别。
回顾科创板5年来的发展,自设立以来,科创板就带有“包容”基因。5年来已经有54家未盈利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涵盖 中芯国际 、 沪硅产业 、寒武纪等硬科技企业。54家企业目前经营情况整体良好,2023年财报更新后有48家企业实现收入过亿,19家企业收入超过10亿元人民币,14家企业实现盈利。
放眼全球,国际上很多优质科技企业在成长阶段都经历过不盈利甚至亏损较大的过程,其中不乏一些科技巨头, 特斯拉 连续亏损17年才实现盈利,OpenAI为研发 人工智能 大模型,仅2022年就亏损5.4亿美元。
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燕翔表示,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是服务国家战略、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应当进一步施展科创板对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的支持功能。尤其是关键领域研发投入大、周期长,相关企业正处在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的关键阶段,急需资本市场予以支持,助力这批企业持续开展研发,参与国际科技竞争,也能进一步改善资本市场结构和整体面貌。
“加大科创板精准支持优质未盈利企业上市的力度,是监管职能部门结合当下国情、市情提出的关键举措。”燕翔指出,我国资本市场要通过制度设计把有潜力的科技企业留在国内上市,这有益于境内投资者分享科技企业发展的红利。
科创板融资制度更加灵活
在再融资制度方面,“科创板八条”强化制度的包容性和便利性,明确将施展科创板“试验田”作用,推动再融资储架发行试点案例率先在科创板落地。
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就是指“一次注册、分次发行”,好处是可以更好地引导上市公司理性融资,提高融资效率,降低单次再融资股份发行对二级市场的影响。一般来讲,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科技研发,不一定一次投入大额资金,但需要根据研发情况持续投入、细水长流,这与储架发行制度要求较为契合。同时,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较高,这也为在科创板先行先试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记者从接近监管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士处了解到,高研发投入是科创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必经之路。为进一步鼓励科创板上市公司加大研发投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交所将充分考虑科技企业研发特点,进一步细化《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轻资产、高研发投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研发的具体适用标准,增进科创企业聚焦主业、加大研发、实现高质量发展。
“科创板八条”在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方面做了一系列安排。如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方面,统一执行3%的高价剔除比例,如完善科创板新股市值配售安排,增加网下投资者持有科创板股票市值要求。又如针对未盈利企业估值难、风险高的特点,试点对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限更长的网下投资机构提高配售比例。
华金证券新股首席分析师李蕙认为,这一系列举措有助于推动科创板上市公司合理定价,避免过度高价超募。既能加大网下报价约束,减少网下投资者报高价激动,引导报价更加理性,鼓励投资者强化自我约束、增强报价研究,进一步压实“买者自负”责任,树立长期持有的宗旨,还能吸引更多科创板增量资金,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增进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倾斜。
“反向挂钩”制度将迎优化
“科创板八条”提出,优化私募股权 创投 基金退出“反向挂钩”制度,对合理减持诉求予以支持。
近年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持续推出并优化股份减持锁定期与投资期限“反向挂钩”政策,在北京、上海、浙江和宁波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 创投 基金份额转让试点,启动私募股权 创投 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不断拓宽退出渠道。完善税收政策。配合财税部门延续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并在北京中关村、上海浦东、 雄安新区 三地试点公司型创业投资基金所得税优惠政策。
在业内人士看来,我国私募股权 创投 基金已从一个“小众行业”发展为资产管理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策略多样、特色鲜明、功能互补的生态体系,有效增进了社会资金向创新资本的转化,服务新质生产力范围不断扩大,覆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等新质生产力各个领域,在洞察新供给和新需求的探索中形成独特优势。截至2024年3月,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股权 创投 机构1.3万家,规模超过14万亿元人民币,居全球第贰。
记者从接近监管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士处了解到,下一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多措并举,引导私募股权投资高质量服务新质生产力。具体举措包含落实《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加快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为私募股权 创投 基金服务新质生产力提供更加坚实的规则保障。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出台支持创业投资政策文件,并做好相关政策文件、规则的贯彻落实工作,壮大耐心资本,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丰富产品类型,培育壮大母基金、并购基金、S基金等专业机构投资者队伍,充分施展私募股权 创投 基金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