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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门征集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6-27 2:26:49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江门市】 【保障性住房】 【商品房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文生)记者昨日从 江门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增进 江门市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6月24日, 江门市 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提出根据“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工作思路,“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拟由市、县两级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以合理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在 江门市 相应行政区域内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征集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至7月24日。

  记者了解到,征集房源需满足所属项目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所属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及以下,权属清晰可交易,所属项目周围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等要求,其中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征集范围包含 江门市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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