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金融监管总局黑龙江监管局 - 警惕打-安全转让金融产品-等旗号实施诈骗的行为

【消费者】金融监管总局黑龙江监管局 - 警惕打-安全转让金融产品-等旗号实施诈骗的行为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6-27 18:23:55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消费者】 【黑龙江】 【安全转让金融产品

  北京商报讯(记者宋亦桐)6月27日,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官方网站信息,近年来,诈骗案件时有发生,非法分子利用消费者金融知识欠妥,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等,打着“安全转让”“清退回款”等旗帜实施诈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提示,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提高警觉,增强反诈意识和防骗能力,保护好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手法一:伪造文件实施诈骗。非法分子冒用监管职能部门或金融机构名义,通过手机短信、快递信函等渠道,向消费者发送“安全转让金融产品”“快速处理亏损产品”“官方平台处理”等虚假文件信息,诱导投资者通过所谓的“官方”渠道进行登记处理。消费者登记个人信息后,非法分子以需要缴纳保证金等作为回款要求,诈骗消费者钱财。

  手法二:代为处理产品实施诈骗。非法分子利用消费者“快速回款”心理,与消费者签订“代为处理亏损金融产品”协议,要求消费者支付“代理费”或与消费者签订“安全转让协议”,以低价格进行收购,并要求消费者抵押固定资产等形式实施诈骗。非法分子在与消费者签订协议,收取大量“代理费”后潜逃,消费者遭受钱财损失。

  手法三:虚假处理产品实施诈骗。非法分子以收购金融产品为名,获取消费者个人身份信息后,利用消费者信息贷款后低价购买消费者的产品,消费者遭受个人信息泄露、征信受损等不良后果。

  以上诈骗手法利用部分金融消费者急于解困、挽回损失等心理特点进行诈骗。为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信息财产安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进行提示。

  一是准确识别,鉴别诈骗套路。对来源不明“文件”和非官方渠道发布的“通知”,消费者要仔细鉴别,对不能识别的,要及时与金融机构或监管职能部门进行确认。同时提示广大消费者,监管职能部门不直接办理金融业务,也不会和消费者直接发生资金往来。

  二是加强保护,谨防信息泄露。对于陌生手机短信、信函、链接、APP等,消费者不要轻易点开链接、下载APP或回复信件,要妥善保管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及密码等重要信息,谨慎对外提供个人敏感信息,避免钱财遭受损失。

  三是合法维护权益,选择官方渠道。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享受服务进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可以直接与金融机构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身民事权益。

  四是及时报案,尽力挽回损失。消费者如果遭受诈骗或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应第壹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尽力挽回损失。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