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王真真)7月17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获悉, 广州市 文化 广电 旅游局、 广州市 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外国人入境旅游团队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加强外国人入境旅游团队行程管理、有序开展外国人入境团队旅游业务三个方面展开。在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方面,要求旅行社选择合格的国外旅行社合作,要主动掌握国外合作旅行社的业务范围、客源组织能力、资质信誉等基本情况,确保参加团队旅游的外国人真实来华旅游。另外,通知要求旅行社及时报送组织接待旅游团队信息、安排导游全程陪团并做好旅游团队安全保证工作。
在加强外国人入境旅游团队行程管理方面,通知要求旅行社根据报备行程开展活动,外国人入境旅游团队应当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严格根据报备行程旅游,不得私自离团(改变住宿酒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脱团(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表现),或滞留不出境。要求外国人入境旅游团队在华期间,应当按规定申报住宿登记,不得从事商务、考察、学术交流等与入境旅游不相符行为,不得非法居留、非法就业。
另外,通知要求旅行社协调做好行前宣传引导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如导游确认发生游客脱团情况后,要第壹时间报警,15分钟内电话报告旅行社属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并在1个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在有序开展外国人入境团队旅游业务方面,通知要求旅行社严格遵守团体旅游签证的各项规定,做好签证报批工作, 广州市 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 广东省 口岸邀约单位备案登记和信誉等级管理工作规范》,对违规旅行社采取降低信誉等级等措施;加强内部安全质量监管和配合做好非法行为的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