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晚, 东方集团 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哈尔滨中院《决定书》,哈尔滨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6月25日,公司收到债权人东辉公司的《重整申请告知函》,因公司未能清偿东辉公司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一定重整价值,东辉公司已向哈尔滨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此次, 东方集团 收到哈尔滨中院《决定书》。公告显示,为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概率、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及可行性,哈尔滨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公司表示,进入预重整程序,有益于提前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债权人沟通等基础工作,有益于公司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商量,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意见和态度,尽快制定具有可行性的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进程和效率、和重整计划表决通过的成功概率。
如公司预重整成功并顺畅实施重整,将有益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剥离低效资产,聚焦公司核心主营和重点推进项目,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剥离低效资产意味着 东方集团 将完全解决近年来房地产业务造成的影响,实现轻装上阵。”有业内人士表示,从进度来看,此次 东方集团 各项进展较快,各方都不愿意看到公司离开资本市场。
其实,通过重整而凤凰涅槃的案例早已经有之。例如,2019年, 盐湖股份 以市场化方式剥离亏损资产、调整资产和业务结构,全面实施以去杠杆为目标的债务重组,最终从根本上开脱经营及债务困境。重整后的 盐湖股份 ,总市值一度突破2000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 东方集团 此次有望剥离地产等低效资产,进一步聚焦核心主营和重点推进项目(重点推进的全球首个海水提钾项目有望于今年完成试车投入生产达标任务,该项目计划年产10万吨海水提取氯化钾。),将有望进一步为 东方集团 造成新的增长曲线。
7月11日, 东方集团 发布的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由于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投资亏损同比减少,公司房地产业务板块报告期业绩同比大幅减亏,预计实现归母净收入8000万元到11000万元人民币,实现结束亏损实现盈利。
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不管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告引发投资者及相关方关注,有投资者表示“公司以后轻装上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