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2日)是科创板开市5周年。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集中管辖涉科创板证券案件的专门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涉科创板案件300余件,案件总标的额近14亿元人民币,涉及16家上市公司,用司法“软实力”护航“硬科技”。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下,公司发行时虚增利润、虚构合同等欺诈发行、财务作假行为频繁出现,不仅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更危及市场秩序和金融安全。如何既保护中小投资者,又能有效控制证券市场风险,是上海金融法院需要应对的新课题。
科创板上市公司泽达易盛因涉嫌虚构业务、虚增利润,被上海证交所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后,又被投资者索赔2.8亿元人民币。经过慎重考虑,合议庭决定采取和解方式化解纠纷。
“和解不仅可以大幅下降投资者维护权益成本,最大限度保障胜诉权益,也能给上市公司一个弥补自身过错的机会,还能促使其它涉诉中介机构、责任人员主动认责、积极赔付、取得谅解,降低不良影响。”该案主审法官、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一庭庭长朱颖琦说。
最终,案件以特别代表人诉讼方式,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达成和解,7195名适格投资者获2.8亿余元赔偿,单个投资者最高获赔500余万元人民币,人均获赔3.89万元。“案件能在短时间内解决,赔偿也比较快到位,对这个结果我是满意的。”原告之一的田先生在涉诉5个月后就收到了4.7万余元赔偿款。今年6月,声明退出、另行起诉的27名投资者也在上海金融法院的主持下,于诉前达成调解协议,收到赔偿款360万元。
五年来,科创板集聚了一大批硬科技企业。相较于主板市场,科创板上市公司的经营者们更重视产品研发等方面,容易忽视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常因信息披露不精准、不全面而涉诉。面对新现象,上海金融法院认为,司法不仅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只有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才能推动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
一家主营软件销售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在业绩预告中将软件产品完成交付确认为收入,而在实际披露的年报中却将该笔收入进行了调减。因业绩预告与实际披露的年报数据存在不同引发了争议,投资者一纸诉状告上法院。
合议庭在对业绩预告中的预测信息发布过程进行了全面审查,查明案涉销售合同被取消收入确认的原因主要是审计师在进场审计后基于合同买方某经销商的履约能力下降及合同回款不达预期,出于审慎原则而决定不予确认收入。合议庭经审理认为,虽然披露的业绩信息与最终年报存在重大不同,但公司其实其实不存在所依据的基本假设和所选用的会计政策等编制基础明显不得人心、对重要因素未做充分风险提示和未履行及时更正义务的情形,最终认定公司其实其实不构成虚假陈述行为,免于承担民事赔偿。
“该判决对科创板上市公司盈利预测这一行为的性质做了明确认定,为科创公司发布未来预期划定了‘安全线’,引导科创型上市企业合规经营。”上海金融法院申诉审查及审判监督庭副庭长、科创板案件审判团队责任人许晓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