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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国家药监局通报3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化妆品】国家药监局通报3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7-23 17:25:32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化妆品】 【广东省药品】 【监督管理】 【不符合】 【药监局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张雪)7月23日,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信息显示,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 西藏自治区 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普伽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SAMKUS上官氏熊果苷光感亮肤安瓶面膜等3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其中,广州普伽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样品可靠性异议申请,经 广东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被抽检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确为上述生产企业注册或生产。上述企业提供虚假信息、隐匿实际情况的表现属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事情严峻的情形,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记者了解到,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 广东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侦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检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犯罪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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