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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险业务】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要求财险公司自查短期健康险业务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7-25 8:03:28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健康险业务】 【金融监管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韩宋辉)记者7月25日从相关渠道获悉,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近期在开展现场检查及数据延伸排查进程中,发现一些财险公司在“保险+医药”的合作进程中,通过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承保了确定将发生的、损失水平明确的既往病医药支出,使财险公司实质成为有关机构给患者发放购药补助、促销药品并获得销售提成的通道方。

  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还提到,一些财险公司通过调整等待期设置、人为调整理赔发生等方式,营造保险公司承保的被保险人保费收入与药品开支不同、部分被保险人不出险等表面看起来符合保险射幸原理的假象,违规行为更加隐蔽。

  为进一步规范短时间健康险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决定开展财险领域短时间健康险业务自查工作。

  记者了解到,自查范围为各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短时间健康险业务,关键是公司与拥有互联网医院、健康科技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关联公司的相关业务集群合作开展的相关业务。

  记者获悉,自查内容包含是否存在承保确定发生的保险事故,不符合保险一般原理;是否存在业务全流程被动受制,保险公司无法控制风险;是否存在通过人为调整理赔等方式营造符合保险射幸原理的假象,刻意规避监管。

  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表示,由分管健康险业务的责任人牵头、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制定自查方案、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切实做到自查不走过场、不漏环节、不留死角。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完成内部自查自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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