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甄选在港交所公告,7月25日,董宇辉(买方)、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卖方)及与辉同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订立出售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收购目标公司的10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7658.55万元。
东方甄选在公告中称,自2021年以来,集团已拓展自营产品及直播电商业务并成立了品牌“东方甄选”。于2023年12月,公司与董宇辉合作成立目标公司,以发展独立品牌“与辉同行”。该品牌名源于董宇辉的姓名及个人 知识产权 。由于董事会认为该品牌本身与董宇辉及其个人 知识产权 密不可分及考虑离任后使用 知识产权 的相关风险,董事会认为,随着董宇辉离开集团,集团将无法继续经营目标公司。另外,随着集团的业务快速发展且由于集团影响力扩大,集团认为迫切需要将其更多资源集中及重新分配于开发及升级健康及高品质产品。鉴于上述情况,集团认为,出售目标公司符合集团及股东的最佳利益。为免生疑问,集团将通过“东方甄选”品牌继续经营并拓展自营产品及直播电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