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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科技】IPO雷达 - 美亚科技冲击北交所迎来首轮问询 - 销售增长合理性遭质疑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7-25 19:21:02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美亚科技】 【北交所】 【合理性】 【IPO

  7月24日,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科技”)在北交所披露IPO审核问询函,IPO保荐机构为 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美亚科技建立于2003年8月,公司下设美亚航旅、美亚商旅、美亚旅行三大业务板块,主要面向旅业同行客户和企事业客户,提供涵盖航旅票务、商旅管理和会奖旅游三大场景的数字化泛商旅出行服务。

  毛利率下滑风险销售增长的合理性遭疑问

  根据申报文件,2021年-2023年,美亚科技的销售金额分别为36.98亿元、47.43亿元、111.44亿元人民币,可见2023年其销售金额上涨134.96%;但营业收入波动下滑,分别为3.67亿元、4.57亿元、3.54亿元人民币,主要受总额法确认收入的包机包位收入下滑造成。

  而携程集团、同程旅行、易飞国际综合毛利率介于72.56%至81.75%之间,报告期均相对稳定。美亚科技航旅和商旅业务与上述公司同类业务具有可比性,美亚科技航旅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5.37%、17.68%、63.76%,与可比公司不同较大,主要受包机包位总额法确认收入且报告期大幅下滑影响,美亚科技商旅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0%、74.29%、79.04%,与可比公司不同较小。公司未完整说明可比公司各类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

  北交所要求美亚科技,说明包机包位是否为公共卫生事件期间行业惯用的业务模式,报告期公司包机包位收入规模与市场包机包位总出票规模趋势是否一致、包机包位收入占比及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是否一致,包机包位机票采购、销售渠道与代理模式下是否存在不同等。

  航空客运销售业务(又称包机包位)中,公司向航司买断部分航线的部分座位,再向下游销售,承担相关座位未售出的危险,包机包位业务在出票后按总额确认收入。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基础佣金及服务费在出票后按净额确认收入。北交所要求美亚科技:结合包机包位业务中购销协议关于公司权利义务的具体约定,说明公司是否承担飞行服务未如约履行的责任,分析在出票时而非行程结束后确认收入的谨慎性,结合出票与行程时间不同,分析对各期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是否重大;说明可比公司包机包位业务收入确认方法和时点,与发行人是否一致。说明包机包位未确认存货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同一张机票采购与销售之间跨期的情景,对各期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是否重大。

  北交所要求说明票务代理资质,机酒的采销模式是否具有价格优势

  航旅票务方面,美亚科技主要向旅行社、票务代理等旅业同行客户开展机票B2B分销,并为部分客户直接提供航旅票务服务。2023年公司航旅票务销售规模近70亿元人民币。

  商旅管理方面,美亚科技一条龙满足客户对机票、酒店、火车票、用车、签证等商旅产品资源的采购需求,2023年公司商旅管理销售规模逾40亿元人民币。

  会奖旅游方面,则主要面向企事业客户提供会奖活动及定制旅行服务,服务范畴涵盖公商务考察、奖励旅游、会务展会等。

  北交所问询函中表示,需要公司说明国际航协向代理人颁发 IATA资质证书、航司给予国际及国内 BSP授权的条件和要求,美亚科技航司、酒店供货商对代理人代理BSP、CDS、B2B 等各项目的主要要求,并结合前述情况逐条分析公司各采购渠道下进行代理销售所需的资源要素及维持情况;美亚科技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反国际航协、各航司、酒店相关管理规定、代理合同约定的情形,前述资质、授权及合同的有效期情况及续期方式,美亚科技是否存在无法持续获取相应资质、授权及合作的危险。

  同时,北交所要求美亚科技说明机票、酒店的采销模式及是否具有价格优势、该业务技术的系统安全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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