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晚间, 海南瑞泽 (SZ002596,股票价格1.30元人民币,市值14.92亿元)披露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因海口美舍河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其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园林)此前起诉北京 东方园林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即*ST东园,以下简称 东方园林 ,SZ002310,股票价格1.37元,市值36.79亿元)、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海口市 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三家单位,日前二审判决大兴园林胜诉, 东方园林 被判支付工程建设款8210.1万元及利息、工程养护费578.46万元及利息。
海南瑞泽 发布公告称,上述工程建设款及工程养护费若在2024年收回将增加公司2024年度净收入约851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收入绝对值的16.80%;本案件利息约2148万元(暂计至判决生效日)若收回,将增加公司收回期间的净收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二审判决还将一审判决的 海口市 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改判为承担“支付责任”。
上半年至少亏损3700万
记者查询 海南瑞泽 历史公揭发现,2022年其子公司大兴园林因海口美舍河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了 东方园林 、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桑德)、 海口市 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三家单位。
当时,大兴园林的诉讼请求包含:判令 东方园林 支付工程建设款合计1.25亿元及利息2401.5万元、支付工程养护费1591.85万元及利息;判令北京桑德、 海口市 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3名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司法鉴定费(如有)。
海南瑞泽 称,2024年2月收到子公司大兴园林转来的 海南省 海口市 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琼01民初153号)。一审判决显示, 东方园林 需要支付的工程建设款为8210.1万元及利息、需要支付的工程养护费为578.46万元及利息, 海口市 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于这一结果,原被告双方表示不服,并向 海南省 顶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7月23日, 海南瑞泽 收到子公司大兴园林转来的 海南省 顶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琼民终276号),上述案件已二审(终审)判决,大兴园林胜诉。
根据 海南瑞泽 之前发布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4年上半年亏损,亏损额为3700万~520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二审维持了一审中 东方园林 需要支付工程建设款、工程养护费和对应利息的判决,但对于“ 海口市 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承担上述债务连带清偿责任”的一审判决结果,二审更改为 海口市 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对 东方园林 欠付的工程建设款和工程养护费“承担支付责任”。
东方园林 目前陷入危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 北京市 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了解到,在法律上,“连带清偿责任”与“支付责任”有着不一样的法律意义和后果。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在连带责任中,连带责任人之间对债权人的义务是连带的,即债权人可以选择向任何一个责任人追偿全部或部分债务。连带责任人在偿还债务后,其他的连带责任人仍需承担其应当承担的部分。而支付责任,则意味着指定的一方直接对债务承担支付义务。
具体到 海南瑞泽 本次公告涉及的案件,刘凯介绍,一审判决 海口市 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对 东方园林 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若实际执行时 东方园林 不能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项,大兴园林可直接要求 海口市 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支付。但根据二审判决结果,大兴园林只能向 东方园林 要求履行,不能向 海口市 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要求履行,只有 东方园林 才可以要求 海口市 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履行支付义务。
海南瑞泽 要追回上述款项其实不是易事。记者查询发现, 东方园林 公司股票已经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为“*ST东园”。该公司现已陷入流动性危机,7月19日还发布了部分债务及担保逾期公告。
东方园林 逾期公告披露,公司在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累计逾期债务金额总计7222.53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6.69%。
刘凯也向记者介绍,前述“ 海口市 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承担支付责任”的二审判决结果,意味着即便该单位需履行支付,其付款对象也是 东方园林 ,而非 海南瑞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