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6日,深交所对陈积雷予以处罚:陈积雷为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经查明,2020年10月12日,陈积雷使用“鑫管家”子账号开始买入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020年11月19日,陈积雷通过“鑫管家”持有 电光科技 (SZ 002730,收盘价:6.5元)股份达到约1713万股,占 电光科技 有表决权股份的5.31%。陈积雷在持有 电光科技 有表决权股份第壹次达到5%时,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及公告义务,并在持股超5%以后继续交易,共买入约4.7亿元人民币,卖出约2.19亿元人民币。2020年12月14日,陈积雷持有 电光科技 股份占比最高达到7.91%。陈积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11.8.1条第壹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 17.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罚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对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陈积雷给予公开谴责的处罚。
2023年1至12月份, 电光科技 的营业收入构成为:防爆电器占比100.0%。
截至发稿, 电光科技 市值为24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