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7月27日电(记者陈弘毅)记者从 福建省 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自今年9月1日起,福建将“取卵术”等治疗性 辅助生殖 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入医保报销,将更好地托举不孕不育家庭的“生育希望”。
福建省 医疗保障局日前印发《关于规范完善 辅助生殖 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公告》,进一步优化完善 福建省 医保领域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切实减轻参保群众看病费用负担。
福建省 医疗保障局有关责任人说,通知对 福建省 现行 辅助生殖 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将原来20个项目整合为“取卵术”等12个 辅助生殖 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进行定价,制定的价钱为 福建省 属公立医院项目价格,并要求各地市医保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项目价格。
同时,通知明确,将上述12个项目中经卫健部门批准开展人类 辅助生殖 技术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取卵术”等8个 辅助生殖 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2类可另行收费耗材并入医保支付范围。
目前, 福建省 符合基本条件的 辅助生殖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有 福建省 妇幼保健院等17家。考量到 辅助生殖 类医疗服务项目在门诊开展即可、无需住院,通知明确,并入医保支付的 辅助生殖 类医疗服务项目限门诊支付。
另外,报销比例方面,通知明确 福建省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符合基本条件的 辅助生殖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 辅助生殖 费用和另行可收费耗材,由医保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负担。不设传统起付线,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参保人按项目价格先行自付15%后,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80%、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60%,支付额度计入当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共用封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