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 一品红 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 一品红 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一品红 制药”)于近日收到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的违约通知书(2024年第2号)文。
根据《通知书》, 一品红 制药(包含 一品红 制药授权人)在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盐酸溴己新注射液投标中存在《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文件编号:GY-YD2022-1)17.4条款的情形,应当根据采购文件约定受到相应处理,并由 一品红 制药承担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据相关集采文件规定,17.4条款具体内容为:相互串通申报、协商报价,排斥其它申报企业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方或其它申报企业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一品红 制药的销售数据测算,上述违约行为造成采购方损失约2.66亿元人民币。 一品红 制药将严格根据相关约定,将损失金额全部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