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做好高校结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是稳就业的重中之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进高校结业生等青年就业决策部署,最近, 吉林省 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增进高校结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吉林省 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就业服务局、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发布解读政策举措的有关情况。
《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主要围绕稳就业、缓就业、促创业、优服务、强保障等方面,提出实施“乐业吉林”“筑梦吉林”“创响吉林”“筑巢吉林”等“十大行动”、30条具体措施。
实施“乐业吉林”援助行动。稳定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共岗位招录招聘规模,归集市场化岗位20万个。对结业年度留吉来吉就业回吉的高校结业生发放就业生活补助。《实施细则》明确,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高校结业生在 吉林省 行政区域内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约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期限不高于24个月。
实施“筑梦吉林”引航行动。加强就业创业实训中心建设,每年计划吸纳8000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结业生入驻。《实施细则》规定,对入驻实训中心的高校结业生,提供“1131×N”服务,即1次政策咨询、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信息、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提供屡次服务。同时,按规定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补助,期限不高于24个月。对与省内部属和省属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科研助理岗劳务协议(或劳动合约),聘任为全时在职在岗科研助理的结业年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结业生,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补助,期限不高于12个月。对符合政策的困难高校结业生,按规定给予1500元一次性求职补助;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结业生,给予800元一次性求职补助。
实施“创响吉林”扶持行动。提高创业补助标准,对结业3年内未就业的符合基本条件的高校结业生,第壹次在 吉林省 行政区域内注册开办小微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按有关规定给予创业补助。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高校结业生创业者,可申请个人最高3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结业3年内自主创业高校结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助。
实施“筑巢吉林”安居行动。建设“吉心驿站”,对异地求职高校结业生,提供最长1年免费入住。强化“就业一间房”扶持,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高校结业生,在省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博士每人每月2500元、硕士每人每月1500元、本科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补助,期限不高于24个月。提供“成家一套房”保障,对结业5年内符合基本条件的高校结业生,自2024年4月22日起,在 吉林省 第壹次购买商品房,根据博士研究生8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本科生3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另外,《若干措施》还提出实施“活力吉林”“展翅吉林”“起航吉林”“才聚吉林”“魅力吉林”“就在吉林”等行动举措,优化高校结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吸引更多高校结业生留吉来吉就业创业。(田甜)